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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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7/06/26 | 雲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所提送106年第一季聚胺基甲酸酯合成皮業揮發性有機物及二甲基甲醯胺污染防制紀錄申報書,依貴公司污染防制紀錄申報書所載,防制設備吸附劑更換頻率,未依許可核定之更換頻率進行更換操作,顯為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6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二路二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