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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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4/05/06 | 南投縣 | NT$60,000 | 1. 本案係草屯分局通報廢棄物載運案,112年12月11日13時30分會同警員於草屯鎮草溪路貓羅溪橋旁稽查,現場出示身份證明文件。2. 稽查時發現由駕駛信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P-5757),載運廢樹枝、葉等廢棄物。3. ○○表示,載運之樹枝葉,其來源為霧峰工業區之公司,車上載運物將送至奇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 行為人載運廢樹枝葉,未隨車攜帶廢棄物產生源及去處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告發,並命其原車運回。5. 以上內容經親認無誤後簽名。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3-05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臺中市西區五權西二街一五六之三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4/23 | 臺中市 | NT$6,000 | 該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2臺中市廢丙清字第0066號),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查該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P-5757)前於112年12月11日載運廢樹枝、葉行經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貓羅溪橋旁時,遭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警員攔查,查獲該公司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並由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處分在案。後經本局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該公司112年12月期間申報資料,惟並無112年12月11日清運廢棄物之聯單或營運紀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3-04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區五權西二街一五六之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