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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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村上有限公司 | 1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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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2/10 | 新竹縣 | NT$6,000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顯示,貴公司111年1月至111年12月間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於111年10月及11月申報產出量分別為22.04公噸/月及156.03公噸/月,皆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05公噸/月),爰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1/08/02 | 新竹縣 | NT$135,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0年5月10日至貴事業位於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372之2號1樓廠內稽查,並於放流口D01採取水樣檢驗,現場檢測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結果為pH4.85 (標準6-9),不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08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8/04/17 | 新竹縣 | NT$162,000 | 依民眾106年1月7日陳情有不明藍色廢水污染溝渠及溪流情形,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6年1月9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前往稽查,經查發現係貴公司貯存廢水之槽體滲漏致廢水流入廠區雨水排水溝,再經雨水排水溝流入地面承受水體(道路側溝及溪流),惟滲漏時貴公司未予以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及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7-04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8/04/16 | 新竹縣 | NT$54,000 | 查貴公司從事太陽能面板作業,其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水簡易排放許可,惟據該公司表示,其自105年7月至106年8月11日,產出之廢水均暫存於廠內並未排放,惟該公司並未核有貯留許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7-04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7/03/30 | 新竹縣 | NT$200,0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6-03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6/09/10 | 新竹縣 | NT$24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9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6/08/29 | 新竹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5-08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