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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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2/04/19 | 桃園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31-S3、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1-0406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里福山街四二巷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11/02 | 桃園市 | NT$0 | 案經本局110年8月20日會同本府警察局大園分局竹圍派出所前往本市大園區台61快速道路橋下(PB13橋墩旁),現場發現營建剩餘土石方(廢磚、泥土、混凝土塊等)及夾雜廢木材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2堆;經量測堆置區體積合計約為14.6立方公尺(A堆:長約3.3公尺,寬約3.0公尺,高約0.6公尺=5.9立方公尺、B堆:長約5.8公尺,寬約2.5公尺,高0.6公尺=8.7 立方公尺),經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231-S3)於110年8月17日載運上開廢棄物至該地點棄置;另本局於110年9月10日前往本府警察局大園分局竹圍派出所後續追蹤,查貴公司負責人坦承於110年8月17日駕駛上開車輛載運至棄置點棄置,惟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0-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里福山街四二巷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