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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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8/09/13 | 臺南市 | NT$3,600 | 本市南區區公所通報南區鹽埕段2887地號環境髒亂,空地內堆置廢棄物未妥善清理,影響環境公共衛生,並於107年5月22日函文臺端,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完成;本市南區區公所於107年6月6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已違反本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款規定,本局以107年7月19日環清廢裁字第107071836號裁處書裁處3,600元罰鍰,並限期於107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惟經本局於107年8月21日派員前往複查,空地內堆置廢棄物仍未妥善清理善,違反本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 | 41-107-090119 | 違反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之規定,並依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裁處。 | 臺南市安平區國平里建平五街一八一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8/07/19 | 臺南市 | NT$3,600 | 本市南區區公所通報南區鹽埕段2887地號環境髒亂,空地內堆置廢棄物(零星垃圾、保麗龍、塑膠袋、廢木材、煙蒂、狗便…)未妥善清理,影響環境公共衛生,並於107年5月22日函文臺端,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完成;本市南區區公所於107年6月6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且有複查照片為證,違規事實明確。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款 | 41-107-070208 | 限改條件:清除空地內堆置廢棄物。 | 臺南市安平區國平里建平五街一八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