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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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1/11/11 | 臺南市 | NT$3,600 | 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本市永康區北興里文賢街356巷27號旁貴公司所有空地(大灣段4711-9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0年8月31日函文通知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10年10月4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41-110-110126 | 違反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五一三號一二樓之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