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19/08/15 |
屏東縣 |
NT$12,000 |
一、108年4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108年1月僅申報產品產出量,未申報原物料使用量;2月則皆未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另該公司亦未申報108年2月、3月再利用產品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8-08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9/04/16 |
屏東縣 |
NT$100,000 |
於廠房上方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情形,至廠內機器(旋轉窯)製程中有粒狀污染物排出未妥善防制逸散於屋頂空隙中排放空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04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2/20 |
屏東縣 |
NT$90,000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事業廢棄物從事再利用之機構,經本局派員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於107年10月25日稽查發現廠區內仍堆置有前收受之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事業廢棄物(106年4月11日前收受),經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尚有1257.91公噸漿紙污泥、1373.94公噸紡織污泥暫存(統計至107年9月30日止)。惟據該司表示稽查當日廠內剩餘紡織污泥及漿紙污泥暫存於貯存調製區槽內約770公噸;另貯存調製區旁邊空地及貯存調製區E002旁廠房內燒結後之製磚粉料共約350公噸,上述收受之廢棄物未於三十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7-1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02 |
屏東縣 |
NT$72,000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從事再利用之機構,經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8日稽查發現廠區內仍堆置大量前收受之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106年4月11日前收受),經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統計至107年4月30日止)尚有1606.84公噸漿紙污泥、1517.26公噸紡織污泥暫存。另上述堆置之廢棄物部分露天貯存於貯存調製區旁及前方且貯存區之廢棄物與該公司整地使用之級配料混合,上述收受之廢棄物未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及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及第29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7-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02 |
屏東縣 |
NT$60,000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從事再利用之機構,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月17日稽查發現廠區內仍堆置大量前收受之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106年4月11日前收受),經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尚有2834.55公噸漿紙污泥、2282.83公噸紡織污泥暫存及貯存調製區E002旁尚有未完成再利用之產出物1350.97公噸(即該公司原所稱之保溫材料),上述收受之廢棄物未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7-03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12/27 |
屏東縣 |
NT$12,000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之再利用機構,所收受紡織污泥及漿紙污泥部分以太空包堆置於貯存調製區前方及旁邊,太空包露天堆置及部分破裂致使廢棄物散落地面,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6-1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5/17 |
屏東縣 |
NT$6,000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從事保溫材料製造之再利用機構,依該公司提供之資料自106年3月1日至106年4月11日共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廢棄物總計6,820公噸,惟至4月13日止廠內庫存量9,462公噸,表尚有2,642公噸為106年2月28日前收受,即未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可處予新台幣6000元至3,000,000元之罰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05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5/09 |
屏東縣 |
NT$6,000 |
本署於106年4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所收受紡織污泥及漿紙污泥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6-05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27 |
屏東縣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再利用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紡織污泥部份採露天貯存,且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另所產生廢棄物廢太空包,亦露天貯存,且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另未依規定將再利用製造用水量、用電量坐成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第39條規定。 |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6-040007 |
違反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3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7/04/26 |
屏東縣 |
NT$100,000 |
稽查當時製程正常操作中,污染源燒結爐(E003)入出口廢氣皆有逸散情形(許可證規定為密閉收集),與領有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規定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6-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2/02 |
屏東縣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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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5-120001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