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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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楊超宇
統一編號
54639792
成立日期
2013/10/21
資本額
3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35,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段71號2樓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楊超宇 董事長 50.00%
楊馥瑜 監察人 5.71% 寶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不動產投資開發(670012)
  • 自有不動產買賣(681111)
  • 自有不動產租賃(681112)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楊超宇
    2023/08/04
  • 資本額變更為35,000,000
    2020/10/19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段71號2樓
    2019/02/18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曹雅芳
    2016/06/28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營建工程 2023/12/20 臺北市 NT$120,000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點數10點]、裸露區域第1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90%[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4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2)(工程名稱:琢格77新建大樓工程)(建造執照:111建字第0142號)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23-112-12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七一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20/03/04 臺北市 NT$1,200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行徑距離50公尺範圍內放置1張同一廣告物污染環境(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09-03039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七一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19/04/19 臺北市 NT$1,200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行徑距離50公尺範圍內懸掛1張同一廣告物污染環境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08-04228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七一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19/03/08 臺北市 NT$1,200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行徑距離50公尺範圍內懸掛1張同一廣告物污染環境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08-03076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七一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19/01/21 臺北市 NT$1,200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行徑距離50公尺範圍內懸掛1張同一廣告物污染環境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08-01233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七一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19/01/18 臺北市 NT$1,200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行徑距離50公尺範圍內懸掛1張同一廣告物污染環境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08-01198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七一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19/01/02 臺北市 NT$1,200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行徑距離50公尺範圍內懸掛1張同一廣告物污染環境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08-01016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七一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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