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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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併聯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 | 106/01/23 | 否 | |
105年度民間參與嘉義市市有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 |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105/08/26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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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8/12/26 | 嘉義縣 | NT$28,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鹿草鄉馬稠後段豐稠小段99之16地號之昶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馬稠後產業園區廠辦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建造。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12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一○一號三樓 |
營建工程 | 2018/08/09 | 嘉義縣 | NT$100,000 | 昶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本縣轄辦理「昶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馬稠後產業園區廠辦新建工程」,該工程於107年4月1日動工,雖遲至107年5月7日才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已逾規定期限36天,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07-08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民有里復興北路三六七號八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