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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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邦福 | 董事長 | 100.00%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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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9/09/1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2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6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執行稽查作業時,現場製程未運作,惟現場查獲數項未依M02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其違規事項如下:(一)貴公司目前負責人為天野直樹,與許可證登載不符。(二)M02製程A201、A202吸附設備核定活性碳更換頻率為8~10天/次,活性碳更換量675公斤/次,惟現場查107年1月至108年6月26日之操作報表,A201吸附設備僅於108年3月12日更換活性碳834公斤,另A202吸附設備僅於108年3月12日更換活性碳821公斤,顯與M02操作許可證核定不符。(三)M02製程107年度調薄劑使用量總計5.14噸,已逾許可核定3.36噸/年之10%容許差值;硬化劑使用量總計2.055噸,已逾許可核定0.48噸/年之10%容許差值。(四)M02製程未依許可核定每日紀錄原物料、產品之用量及產量。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8-09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一三鄰南橫一路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