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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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2/17 | 新竹市 | NT$105,000 | 所屬新舍商旅新竹分公司108年7月2日、6日及9月8日之廢水排量超過許可登載量。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九一號八樓 |
水污染 | 2017/03/28 | 新竹市 | NT$90,000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3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九一號八樓 |
水污染 | 2017/03/28 | 新竹市 | NT$120,000 | 稽查人員發現放流槽未有排水,該分公司門口之放流口處有大量廢水排出,稽查人員於調整槽投入紅色食用色素,發現除調整槽及門外放流口為紅色外,其餘處理設施廢水仍為透明,該股廢水確認由調整槽未經其他單元處理而直接排放至放流口再流至道路旁排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未依許可登載事項處理廢污水,爰依第45條第1項規定裁處。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03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九一號八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