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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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德峯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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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8/09/1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八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9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三○三巷八弄一一號四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09/17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收受廢高爾夫球、廢高爾夫球邊料及下腳料等事業廢棄物,進行加熱研磨作業,製成橡膠粉(粒)等成品,經查貴公司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28橡膠粉(粒)之再利用行為,惟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從事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7-0900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三○三巷八弄一一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