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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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9/08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 KEP-2***)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2-09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學成路六六三號一五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02/23 | 苗栗縣 | NT$60,000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苑裡鎮蕉埔里苗130線(電桿:台電苑連幹80AD6401 EA20)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EP-2136(子車:HAB-2329,司機逕行離開)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本局於112年1月12日以環廢字第1120023128號函,請貴公司於文到7日內提供該車次所載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妥善處理證明文件,至本局備查,貴公司未依限提出。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2-0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學成路六六三號一五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04/22 | 彰化縣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曵引車【車頭車號:KEJ-3333,尾車車號:HAA-1280】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12月27日行經本縣伸港鄉濱一東全路口時經本縣警察局和美分局伸港分駐所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通報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27日現場查證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1-04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學成路六六三號一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