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7/28 | 臺中市 | NT$240,000 | 貴公司於111年6月22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以下簡稱基隆關)報運出口POWDER OF LEAD(鉛粉)一批(報單號碼AA//11/468/E1542),共4個貨櫃,擬出口至泰國。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6月27日派員會同基隆關及貴公司代表等人員協助查驗,經開櫃(櫃號:FTAU1128320 、 TEMU0275512、SEGU2515391及FTAU1133667),檢視來貨為太空袋裝載含金屬銅之印刷電路板粉屑(經基隆關抽樣檢測該等貨物均含銅,不含鉛),並請貴公司代表於111年6月27日下午2時前提供相關資料,惟至111年6月28日上午9時仍未提供,復經審視現場貨物及基隆關化驗報告判定,本案貨物為含銅印刷電路板破碎之粉屑廢料,認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有害事業廢棄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 | 40-111-07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8條之1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區民龍里臺灣大道二段二八五號八樓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