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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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台豐工程有限公司 | 54794392 | 2023/10/03 | 2033/10/03 |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 22764579 | 4,741,371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台豐工程有限公司 | 54794392 | 2022/06/02 | 2032/06/01 | 和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90488018 | 4,214,4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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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1/07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1007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長春五路三二號四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2/06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於設備、機具、設施或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許可證字號。」;依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26日新北環稽字第1101995573號來函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9月3日稽查紀錄,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HAB-2190)未於明顯處標示機構聯絡電話及許可證字號,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44-110-12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長春五路三二號四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23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於設備、機具、設施或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許可證字號。」辦理。依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核結果,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270-S5),車身標示(104桃廢清字第0919:3號),與現行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4號)不符,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40-109-03006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長春五路三二號四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5/08/24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4-08008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長春五路三二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