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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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4/03/21 | 基隆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所屬「基隆市中正區長潭段519地號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計畫」水土保持工程開工許可,未善盡起造人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義務,未於開工前至本市環境保護局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作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13-03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信義區信一路一三三之一號三樓 |
水污染 | 2022/01/03 | 基隆市 | NT$65,000 | 一、本市環保局前於110年9月9日及110年9月16日至「基隆市中正區長潭段519地號新建工程」進行稽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旨揭公司業於110年6月1日申報開工,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環保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0-1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基隆市信義區信一路一三三之一號三樓 |
營建工程 | 2021/11/15 | 基隆市 | NT$100,000 |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7日進行主動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所屬之「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110基府水保施字第004號)」,經查已於先前進場施作,且經本市環境保護局110年6月4日基環空貳字第1100055438號函文通知,於開工前檢具相關文件向本市環境保護局申報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惟貴公司至今仍未向本市環境保護局進行申報作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10-1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信義區信一路一三三之一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