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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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5/05/21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於114年3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30-114-05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西路一七二號 |
水污染 | 2019/09/23 | 高雄市 | NT$99,000 | 本局於108年7月3日派員至該公司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12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9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西路一七二號 |
水污染 | 2019/05/07 | 高雄市 | NT$63,000 | 本局於107年12月10日派員至該公司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50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氫離子濃度指數(pH)為9.2(標準限值為6.0-9.0),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5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西路一七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