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4/04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09年11月11日及109年11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址: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389號)作業所產生之廢塑膠(CPP廢料,或稱廢PP膜)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0-04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三八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4/04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09年11月11日及109年11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廢塑膠委託漢棠企業有限公司(管制編號E2600787)進行再利用,惟貴公司未於再利用前,與受託之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10-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三八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