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企業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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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王宗淦
統一編號
54971426
成立日期
2019/01/23
資本額
2,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東興村德和路60巷8弄3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王宗淦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砂石採取(060014)
  • 砂石批發(461214)
  • 公司歷程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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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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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科通企業有限公司 54971426 2023/08/25 2033/08/25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5,34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科通企業有限公司 54971426 2019/08/19 2029/08/13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6,270,000 (新台幣)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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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交通裁決
    2023 2024
  • 損害賠償
    2024
  • 本票裁定
    2024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3/01/12 苗栗縣 NT$6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本縣轄苑裡鎮月稱光明寺產業道路(座標:24.4530667,120.6698393)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5669(子車:HBA-6650,司機:黃玟諺)載運剩餘土石方(含水率80%以上),經查當日貴公司所屬車輛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所提供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編號:A111E620517),剩餘土石方產生源為中壢區高鐵車站前青境路(停四旁)處理地點為鼎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惟本局向桃園市政府查詢,上述車輛所攜帶之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編號:A111E620517)為無效之證明文件,另上述車輛所載運之剩餘土石方經承、監造人說明其來源非屬上述建築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2-01001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東興村德和路六○巷八弄三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3/01/10 苗栗縣 NT$6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本縣轄苑裡鎮月稱光明寺產業道路(座標:24.4498828,120.6693673)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L-6039(子車:HG-801,司機:廖文華)載運剩餘土石方(含水率90%以上),經查當日貴公司所屬車輛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所提供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編號:A111E620506),剩餘土石方產生源為中壢區高鐵車站前青境路(停四旁)處理地點為鼎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惟本局向桃園市政府查詢,上述車輛所攜帶之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編號:A111E620506)為無效之證明文件,另上述車輛所載運之剩餘土石方經承、監造人說明其來源非屬上述建築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2-01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東興村德和路六○巷八弄三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3/01/10 苗栗縣 NT$6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本縣轄苑裡鎮月稱光明寺產業道路(座標:24.4498828,120.6693673)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5789(子車:HAB-3958,司機:車闓羽)載運剩餘土石方(含水率90%以上),經查當日貴公司所屬車輛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所提供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編號:A111E620507),剩餘土石方產生源為中壢區高鐵車站前青境路(停四旁)處理地點為鼎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惟本局向桃園市政府查詢,上述車輛所攜帶之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編號:A111E620507)為無效之證明文件,另上述車輛所載運之剩餘土石方經承、監造人說明其來源非屬上述建築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2-01001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東興村德和路六○巷八弄三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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