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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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3/03 | 臺中市 | NT$150,000 | 本局於109年12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進行稽查作業,查核時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 堆置區採自動灑水,惟部分水管破裂,導致無法涵蓋全區,另堆置區未設置阻隔設施或防溢座,記缺失4點。(二)廠內車行路徑舖設級配,惟其舖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三) 公私場所出入口舖設AC路面,惟有路面色差,另自動洗車設備無自動感應功能,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0-03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經國路二五四二巷一○弄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3/10/25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2-10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江南里中山路一段一六三四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