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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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9/10 | 新竹縣 | NT$25,000 | 接獲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1月29日至該公司所屬營建工地(竹北市翰林段670-1、670-2地號)稽查,該工地已於108年4月29日取得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工地實施地下室開挖,而工地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設置ST01放流口位置與核准計畫內容不符,且未設置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9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北市斗崙里縣政二路南段一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