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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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烟超 | 1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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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糧稻米經收保管加工撥付業務(信裕碾米廠) | 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 | 114/02/18 | 19800000.0 | 是 |
公糧稻米經收保管加工撥付業務(信裕碾米廠)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 | 110/03/17 | 18000000.0 | 是 |
公糧稻米經收保管加工撥付業務(信裕碾米廠)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 | 106/03/17 | 18000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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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9/08/13 | 臺中市 | NT$100,000 | 貴商號於108年7月10日13時30分未有效收集廠內稻米乾燥相關作業所產生之粉塵致污染周界外環境,核有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8-08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永興路一段五四六巷二七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7/11/02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6年7月11日接獲民眾反映並派員於當日10時10分抵達臺中市梧棲區永興路一段546巷附近稽查,發現信裕碾米廠因從事稻米烘乾及碾米等作業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及周界外環境,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6-1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永興路一段五四六巷二七之一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6/10/20 | 臺中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100513 | 現場查獲貴廠屋頂殘留稻穀屑(稻芒),未妥善做好防護措施,致散布污染地面,上述行為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臺中市梧棲區永興路一段五四六巷二七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