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4/09/03 |
臺中市 |
NT$150,000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6號),本局於113年5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製程多處未有效收集廢氣直接逸散空氣中,輔以FID量測值約349-1,156ppm(周界背景值約5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3-09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4/09/03 |
臺中市 |
NT$160,000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6號),本局於113年5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製程部分運作中,現場新增濾鐘、廢液廢鹽回收儲槽、廢水蒸餾槽等污染源,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3-090005 |
令永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其環境保護權責人員黃永明先生/女士,身分證統一號碼L121017149參加,該人員不得再由別人代理;如無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負責人應親自參加。
※環境講習時間、地點以「環境講習通知單」另行通知。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4/09/03 |
臺中市 |
NT$320,000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6)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設證字第0583-00號),本局於113年5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稽查,稽查時製程反應槽盛裝傳熱油且冷凝管內發現液體持續回流中,現場以貝克桶儲放製程所產生約300公升之廢液,另檢視現場相關報表皆有相關操作紀錄,惟貴公司未領有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09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4/01/18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6號),本局於112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製程部份運作中,查獲違規事項如下:(一) MFA製程(查核時運作中):1.現場離心機為3台(許可核定2台)。2.離心機、回收設備及結晶槽設有管線將廢氣收集至防制設備,未核定於許可流程內。3.現場增設1槽DMF儲槽。(二) DST製程(查核時運作中):1.儲槽進料應為氫氧化鈉及甲醇,與許可內容不符。2.入料口未密閉收集。3.甲醇蒸餾儲槽現場為1槽(許可核定2槽)。4.現場增設1槽甲醇暫存槽。 上述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3-01004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3/01/1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1年10月6日21時15分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廠房稽查,現場從事藥品製造程序且作業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現場核對M01製程之操作流程及製程設備,發現洗滌器(A005)之洗滌液流率為145 L/min(許可 登載:10~50 L/min);洗滌器(A006)之洗滌液流率為175 L/min(許可登載:10~50 L/min),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 證登載內容不符,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 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2-01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裁處如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1/08/20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4號),本局於110年4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抽檢E004乾燥機前端DMF回收設備端,廢氣流向新增排放管道,並利用火焰離子偵測儀量測廢氣VOCs濃度110~120 ppm,另背景濃度3.93 ppm,與核發許可證廢氣流向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0-08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01 |
臺中市 |
NT$60,000 |
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從事藥品製造業業,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於109年3月5日委由潔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運至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聯單編號:L880110510900050),惟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屬合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9-09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01 |
臺中市 |
NT$180,000 |
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從事藥品製造業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區,貴公司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及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貯存超過1年且未向本局申請延長貯存期限,另該有害事業廢棄物以露天方式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及第11條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40-109-09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0/01/06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依據貴公司提供107年實驗室、研發及清洗等有機溶劑使用量,丙酮107年使用量已達30.693公噸,符合環保署公告第8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20公噸/年以上之條件,惟貴公司(台中幼獅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9-01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0/01/06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2號),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107年丙酮使用量為50.96公噸(許可核定31.08公噸/年),自來水使用量為30,533公噸/年(許可核定11,566.224公噸/年),上述物料使用量已逾許可核定量之10%容許差值。(二)M01製程因SC30及MTL製程為接單生產性之產品製程,故申請P001之IPA、P011、P013、P016及P017不定檢,並於接獲訂單後重新申請,依貴公司(台中幼獅廠)提供107年原物料報表,其中SC30於107年9月及10月皆有投料生產,惟貴公司(台中幼獅廠)P011及P013排放管道未進行定檢。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09-01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水污染 |
2019/09/22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所屬台中幼獅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59、61號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434-02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查貴公司已於106年5月10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08-09009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6/10/31 |
臺中市 |
NT$100,000 |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5條第3項 |
34-105-10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5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5/01/09 |
臺中市 |
NT$100,000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32-104-010002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4/02/11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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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2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2/11/20 |
臺中市 |
NT$60,000 |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
34-101-110004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07/21 |
臺中市 |
NT$12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0-07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規定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工業區幼獅路五九、六一號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