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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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科技緝毒教育訓練」食宿及場地供應勞務採購案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110/12/16 | 否 | |
本署「緝毒偵查實務訓練講習」食宿及場地供應勞務採購案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108/09/17 | 39288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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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10/14 | 臺中市 | NT$1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和平區博愛里東關路一段溫泉巷6號從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475-04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2.查貴公司已於108年3月4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30-108-10005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和平區博愛里東關路一段溫泉巷六號 |
水污染 | 2016/08/04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8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和平區博愛里東關路一段溫泉巷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