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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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09/16 | 桃園市 | NT$240,000 | 108年7月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63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PLASTIC WASTE」一批(報單號碼:BD//08/198/G1297),經查驗結果以太空包盛裝含金屬光澤之廢塑膠碎片(廢塑膠碎片黏著有上下各1層金屬光澤片),為複合性材質,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公告之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8-09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忠孝路一八八號七樓之五 |
事業廢棄物 | 2017/12/13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106年10月31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出口COPPER SCRAP乙批(報單第AT/06/K69/Z7388號),經查驗結果,內容物外觀為白色粉屑夾雜少許銅屑,無法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公告之種類,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6-12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忠孝路一八八號七樓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