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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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6/24 | 彰化縣 | NT$70,000 | 一、經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pH調整池(設施編號:T01-2)許可證登載操作參數為pH值8.5至10(無單位),經本局人員查核貴公司操作顯示器顯示數值為pH值13.36(於15時16分觀查)及pH值12.54(於15時40分觀查),另經本局人員以攜帶式pH儀器於pH調整池進行兩次量測,量測結果分別為pH值11.35及pH值11.37,皆顯示該處理單元未依許可證登載事項操作。二、另查貴公司108年11月9日至109年1月2日之自來水費繳費憑證,該期間之自來水用水量為104度(相當於104立方公尺),再查貴公司於同期間之廢(污)水放流量合計為981立方公尺,經現場查證貴公司用水來源有使用地下水,惟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未登載使用地下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9-06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四三○之一、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09/14 | 彰化縣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2-090003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四三○之一、四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