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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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12/26 | 新竹縣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月○○日至貴公司工廠現場稽查,目視門口貯存廢食用油廢棄物情形(24桶,每桶18公升)。據現場人員表示,廠內營運有油炸豬肉,產生之廢食用油均有委託合法清除及再利用業者。故該址為產生廢食用油,且資本總額達新臺幣250萬元以上之食品製造業,惟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可即營運之情形,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1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五街一一六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2/11/28 | 新竹縣 | NT$1,6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5月31日委託佳美檢測公司至貴公司位於竹東鎮沿河街437號工廠進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檢測稽查時,現場正從事食品油炸作業,查貴廠工廠登記資料發現,登記面積為189.71平方公尺,電力使用21.82KW,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食品製造業(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者),惟貴廠未於設置前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向本府申請並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或操作許可證,逕自操作排放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11-110013 | 違反空氣染防治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五街一一六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2/01/18 | 新竹縣 | NT$360,000 |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1-01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五街一一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