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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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琪琛 | 董事長 | 100.00% | 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林義守 | 董事 | 100.00% | 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黃景聰 | 董事 | 100.00% | 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陳永賢 | 監察人 | 100.00% | 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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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7/17 | 高雄市 | NT$22,500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06月10日前往至貴公司三民區灣內段465地號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7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灣內段四六五地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