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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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2/09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1年1月14日來函敘及,機構地址由「高雄市OO區OOO路O號O樓之O」變更為「高雄市OO區OO路O號O樓之O」,並領有高雄市政府110年12月9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054387910號變更登記核准函,惟貴公司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向本局辦理變更,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11-02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項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二六七號一四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