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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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7/16 | 高雄市 | NT$19,5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5日至貴公司「佳上佳地產有限公司-楠梓區援中段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7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援中段一小段一○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一一九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一二○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一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二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三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四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七五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七六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五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六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七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八地號,援中段一小段一○之九九地號,援中段一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