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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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5/13 | 彰化縣 | NT$100,000 | 一廠於本縣大村鄉貢旗村大溪路13之5號設廠,從事塑膠押出相關作業,領有押出成型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480-02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26日派員稽查,查現場防制設備之吸附設備(A013)廢氣處理量操作數值為6.9立方公尺/分,惟與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條件(135.00~270.00立方公尺/分)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5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村鄉貢旗村大溪路一三之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