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11/27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載運剩餘土石方(磚塊或混凝土塊;土質代碼:B5),雖隨車攜帶新北市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憑證序號 TB111-0059697),以供檢查,惟經查證前揭剩餘土石方產源出自「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3段人行道暨道路改善工程」,顯與證明文件所載內容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3-11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八德路一六巷一三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