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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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致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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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 | 2018/07/20 | 臺南市 | NT$1,8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9日派員會同本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與監理站人員於本市東區崇德路1號進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通知到檢,現場檢測結果,貴公司所有(車號:LGC-8102)之車輛出廠年分為201710,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六期機器腳踏車(廠牌:YAMAHA;型式:YZF-R6;排氣量:599立方公分)使用中車輛,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為94分貝,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之合格機動車輛檢驗人員依據CNS 5799 D3058〔機動車輛噪音音量試驗法〕原地噪音取三次測試中(第一、二期車取平均值,第三、四期車取最大值四捨五入至整數)為原地噪音量95分貝已超出標準值1分貝。(案號:機噪10707-05)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第6項 | 22-107-070016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1項次6之規定。 | 臺南市東區虎尾里東門路三段二七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