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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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9/06/12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5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設有一座重油蒸氣鍋爐總設計量或總實際蒸氣蒸發量為3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對象,貴公司未領有設置許可證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8-06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大順路一五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