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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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6/27 | 新北市 | NT$60,000 | 經查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單元:T01-09(pH調整池)pH值為8.65(許可參數應為10.5-12),與許可登載不符,核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6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四○一號 |
水污染 | 2022/04/19 | 新北市 | NT$216,000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工廠稽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號),發現下列違規情事:1.經檢測T01-10(快混池)處理單元之氫離子濃度為10.35(許可參數為7.5-9.0)與許可文件參數不符,另查T01-15(濾液收集槽1)旁地下有一集水槽體,經管線與T01-15(濾液收集1)連結,其承接一樓排水等使用,惟該槽體未載明於許可文件,核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2.另於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為2.81 (限值為6.0-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4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8款、第3條及第4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四○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