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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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8/26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行為時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72號),於110年3月間由貴公司員工使用清除車輛(車號:***-***)於桃園市不特定餐飲業清除廢棄物(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D-1705),惟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清除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800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二一四巷一八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4/02/21 | 新北市 | NT$2,4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駕駛人,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載物品(廚餘廢水)傾瀉,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2018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二一四巷一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0/15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72號),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106年7月8日、7月14日及8月30日營運紀錄,申報清運車輛(車號:APL-718)與許可登載車輛(車號:APL-7189)不符,未核實申報清除情形於營運紀錄中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7-10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一)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二一四巷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