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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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10/23 | 嘉義縣 | NT$12,000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其它金屬製品製造程序(25099)五金零件原料於清洗區經皮膜劑處理後產生沈澱污泥,107年7月進行廠區配置調整時,清洗槽體產生7袋污泥貯存於廠內,惟該製程產生之污泥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另外現場貯存廢油漆、漆渣數量為1袋太空包約200公斤,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7年7月申報貯存量為23公斤,每月產出量為1~3公斤,現場貯存量與申報量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0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嘉太路一號 |
水污染 | 2017/08/22 | 嘉義縣 | NT$1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未依規定按次記錄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8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嘉太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7/27 | 嘉義縣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21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且資本額逾100萬元),惟未向主管機關提報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7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嘉太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1/09 | 嘉義縣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5-110001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嘉太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