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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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溪斷面75-76疏濬工程併辦土石標售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 107/10/31 | 610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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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8/26 | 雲林縣 | NT$12,000 | 依貴公司陳述該車輛車號83-RF於2024年5月8日確實有出車且GPS車機異常,惟經查該車輛當日未有相關GPS軌跡回傳且於週確認作業表示未出車,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第8點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 | 44-113-08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六合街三二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7/15 | 雲林縣 | NT$6,000 | 依貴公司陳述該車輛車號83-RF於113年4月30日確實有出車,惟經查該車輛83-RF當日無相關GPS軌跡回傳,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第8點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3-07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六合街三二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05/24 | 雲林縣 | NT$6,000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再利用機構(批發零售業)申報進行勾稽,勾稽區間為106年1月至106年12月,經查貴公司106年1月至12月申報其廢棄物第一段聯單與第二段聯單數量不符(再利用回收量與處理量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5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六合街三二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4/04/10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2項 | 20-103-040006 | 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 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六合街三二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4/03/18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3-03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六合街三二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2/11/12 | 臺中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1102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六合街三二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03/04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 | 44-100-03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 | 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六合街三二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01/25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0-0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六合街三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