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24/05/14 | 嘉義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11號之工廠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簡稱M01製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Q0262-10),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2)風量計未連接至防制設備儀表,亦無數值顯示,洗滌液流率現場值為180L/min,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載操作條件(≧270L/min)進行操作,另現場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因洗滌液流率表過於混濁,以致無法讀取數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3-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25 | 嘉義縣 | NT$6,000 | 本署於109年11月11日派員督察,該公司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於109年6月申報產出量為4.4噸,惟實際產出量為3.9噸,其申報產出量與實際產出量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2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9/11/07 | 嘉義縣 | NT$100,000 |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108年8月之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應紀錄項目,未依規定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10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7/27 | 嘉義縣 | NT$6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5月2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未正確申報廢酸洗液(R-2502)105年7月及106年1月之產出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5/16 | 嘉義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05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