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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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5/13 | 嘉義縣 | NT$6,000 | 本案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有效期限屆期清查,貴公司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屆期已失效,仍未向本局辦理展延或解除列管申請,依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3條略為,「指定公告事業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後,始得進行事業實質運作產生廢棄物之貯存、清除...之營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頂溪心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16 | 嘉義縣 | NT$24,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其大門對面右側空地露天貯存其產出之廢砂輪、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棧板、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如下:一、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廢砂輪」該項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棧板、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地點不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現場貯存一定量之廢木棧板、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與貴公司106年7月至107年5月所申報該項廢棄物貯存量為0公噸明顯不相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四、廢砂輪、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棧板、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頂溪心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11 | 嘉義縣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14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貯存其產出之廢潤滑油及粉體塗裝剩餘殘渣,惟其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該2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8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頂溪心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8/29 | 嘉義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08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頂溪心三號 | |
水污染 | 2015/07/17 | 嘉義縣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7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頂溪心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