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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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05/02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107年1月31日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下稱臺北關)報運進口貨物「PRINTER PARTS INK CARTRIDGE」一批(報單第CG/07/376/04911號),經臺北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2月9日勘查該批貨物,發現報運輸入17箱貨品,每箱約300個空回收墨水匣,屬一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輸入許可即逕行輸入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依行政罰法第42條規定通知陳述意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7-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貿商里登林路貿商巷二弄八號一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09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106年12月11日向臺北關報運進口貨物「PRINTER PARTS(USED INK CARTRIDGES)」一批(報單第CG/06/647/01734號),經臺北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5日勘查該批貨物,發現報運輸入13箱貨品,每箱約200個空回收墨水匣,屬一般事業廢棄物,惟未取得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逕行輸入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7-03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貿商里登林路貿商巷二弄八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