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4/06/13 |
臺南市 |
NT$136,8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並限期至113年3月19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13年3月18日(收文日113年3月19日)檢具符合許可核定之原廢水檢驗報告送請查驗。本局於113年3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原廢水調節池T01-06經採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27mg/L,惟許可登載化學需氧量限值405mg/L。上述原廢水水質項目數值超過廢水排許可核准範圍最大值,與許可登載內容操作條件不符。未完成限期改善,按次處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30-113-06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及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水污染 |
2024/02/05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1月2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原廢水調節池(T01-6):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92mg/L (上限值:405mg/L) 、總鉻檢驗值:3.51mg/L(上限值:1.631mg/L)、鋅檢驗值:132mg/L(上限值:119mg/L)、鎳檢驗值:37.6mg/L(上限值:0.68mg/L)原廢水抽水站3(T02-1),現場測得pH值3.1(限值3.5-8)、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9.7mg/L(上限值:27.8mg/L) 、總鉻檢驗值:124mg/L(上限值:6.65mg/L)、鋅檢驗值:198mg/L(上限值:49.2mg/L)、六價鉻檢驗值:8.29mg/L(上限值:1.9mg/L)、硝酸鹽氮檢驗值:196mg/L(上限值:50mg/L)原廢水抽水站4(T02-2),現場測得pH值8.5(限值6.5-8.3),上述原廢水水質項目數值超過廢水排放許可證核准範圍最大值,未依許可登載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30-113-0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4/02/01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經本局配合環管署執行112年度事業分群分級管理流程與查核計畫,依環管署所提供之查核名單貴公司屬「A加強管理群」應執行現場查核事業,本局於112年10月30日依標準程序進行監測井D00718執行地下水查證採樣作業,其分析結果重金屬鎳(2.82 mg/L),超過管制標準達2.82倍(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鎳1.0mg/L)。本調查結果地下水污染物逾管制標準測項為重金屬鎳,明顯與貴公司原物料及作業廢水水質項目相符,本場址污染來源明確,經以113年1月24日環土字第1130003763B號函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32-113-02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暨違反土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點暨附表第21項次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9/09/27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歸仁區從金屬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990-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8月20日,至貴公司(管制編號:R1100431)督察,現場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運作中,惟查核其防制設備監測儀表洗滌液 流率未能正常運作,且其當日紀錄報表亦未登載異常或故障,未維持監測設施洗滌液流量計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8-09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水污染 |
2018/01/05 |
臺南市 |
NT$12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當日放流水量(貴公司當日放流水錶紀錄256658 m3、查核時放流水錶紀錄256893 m3,放流水排放水量達235 m3)已超過核准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放流水量(178 m3/day),應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01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6/12/28 |
高雄市 |
NT$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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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12309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7/28 |
臺南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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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07014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水污染 |
2016/07/22 |
臺南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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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07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暨附表三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5/10/19 |
臺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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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10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水污染 |
2011/09/27 |
臺南市 |
NT$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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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90012 |
貴公司於1年內第3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考量行政處分目的性、最小侵害性及比例原則,並視其違反情形,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之方法,免予停工處分,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水污染 |
2011/04/11 |
臺南市 |
NT$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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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4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水污染 |
2010/10/28 |
臺南市 |
NT$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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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100014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