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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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瑞 | 董事 | 58.33%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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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3/13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V-***)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3027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定區新吉一九之四三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4/04/15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V-920、營業大貨車)於113年3月2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4029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安定區新吉一九之四三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1/04/01 | 臺東縣 | NT$5,000 | 所有車輛(車號:***-**)經排煙檢驗,黑煙(不透光率m-1)達4.3m-1,超過其排放標準(1.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 | 21-110-04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中正北路五○三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19/08/14 | 嘉義縣 | NT$5,000 | 貴公司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物)44%超過標準(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08-08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6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緩第2條第1款第3目之一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中正北路五○三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17/08/21 | 嘉義縣 | NT$5,000 | 貴公司之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8%,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6-08009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中正北路五○三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15/12/31 | 屏東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 21-104-12036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中正北路五○三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4/07/07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3-07005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中正北路五○三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