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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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 | 2022/08/24 | 臺南市 | NT$3,000 | 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13日1時10分派員至本市中西區民族路2段60號執行噪音陳情案件稽查,經查噪音源為龍吟國際餐飲公司(以下簡稱龍吟公司)頂樓冷卻水塔運轉產生之噪音,於陳情人指定室內地點量測結果均能音量為55.3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9條第1項第3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營業場所管制標準夜間時段第3類噪音管制區頻率20Hz至20kHz噪音管制標準為52分貝),是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龍吟公司限期於111年7月21日前改善完成;期限屆滿後,本局復於111年7月29日23時02分派員至原量測地點進行噪音源改善複查,經現場量測均能音量為54.6分貝,背景音量為44.3分貝,因測量場所背景音量與噪音量測結果相差10分貝以上,免予修正,是本案限期改善量測結果為54.6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有稽查工作紀錄及照片可稽。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 | 22-111-080062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1項次2規定裁處。 | 臺南市中西區城隍里民族路二段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