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營建工程 | 2024/01/02 | 臺南市 | NT$150,000 | 本局於112年11月21日執行營建工地稽查,發現該公司辦理本市安南區「友賓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及宿舍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10D61017-1)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未涵蓋全部工區,扣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網,扣10點;3.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90%,扣4點;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道路有路面色差,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2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 23-113-010001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7條、第8條第2項、及第10條第3項等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開安三街三五號 |
水污染 | 2015/12/21 | 臺南市 | NT$3,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12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3項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南區開安三街三五號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5/09/21 | 臺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 | 43-104-090001 | 依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七(一)1、包裝體積比值:一以下之規定,爰依同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開安三街三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