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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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澄拓營造有限公司 | 69732368 | 2019/08/14 | 2029/08/14 |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6844548 | 2,544,336 (新台幣)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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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分局潮音派出所警用機車車棚整修工程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 | 114/01/22 | 否 | |
大園分局埔心、三菓派出所辦公廳舍防水油漆工程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 | 107/05/23 | 608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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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6/12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承攬陳鴻志-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624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0年2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6005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北路一二二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12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事業承攬陳鴻志-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624號]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惟貴事業未能出具清除處理契約書或事業廢棄物妥善清理紀錄書面文件,故無法佐證該工程於110年2月10日先行動工期間產出之事業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2-06005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北路一二二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05/26 | 桃園市 | NT$6,000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8月30日府都建施字第1110243457號函說明五表示,貴事業承攬陳鴻志-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624號]已於110年2月10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1年9月5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501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北路一二二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07 | 桃園市 | NT$15,000 | 貴事業所承攬之「信隆汽車材料有限公司-資源回收場增建工程」(管制編號:H45B8157,合約金額:2,000,000,工程面積:151.85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貴事業來函申請解除列管所附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5月3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北路一二二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07 | 桃園市 | NT$15,000 | 貴事業該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拆除工程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拆除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北路一二二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04 | 桃園市 | NT$30,000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6月1日來函說明,該工程已於107年3月2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3月3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600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北路一二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