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潘淑芬 | 董事 | 9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17/11/03 | 高雄市 | NT$60,000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6-110012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14日環署督字第1060072595號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106年9月15日高普港字第1061021852號函暨本局106年9月21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050975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一一八號五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6/05/19 | 高雄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5-050028 |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104年11月18日高普業二字第1041026504號函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6日環署督字第1040081923號函暨本局105年4月28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38666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一一八號五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3/01/31 | 高雄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2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第1項第8款 | 45-102-0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第18條第1項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第4條第1項第2款、第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一一八號五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2/04/02 | 高雄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2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第1項第8款 | 45-101-04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第3項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 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一一八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