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慶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1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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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林麗卿
統一編號
70421139
成立日期
2003/03/24
資本額
2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7-7873187
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六街15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麗卿 董事長 10.59%
謝明和 監察人 52.94%
營業項目
  • 廢五金批發(469112)
  • 塑膠、橡膠建材製品批發(461915)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林麗卿
    2020/10/07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六街15號1樓
    2019/02/15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六街17號
    2017/09/28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永樂街117號5樓之1
    2015/05/19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2 0萬 0萬
    2024 01-12 0~50萬 0萬
    2023 01-12 0萬 0萬
    2022 01-12 0萬 0~50萬
    2021 01-12 0萬 50~10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高雄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3/09/07 高雄市 NT$12,000 「建龍企業行」110年3月30日10時59分清運車輛(車號:ZW-885)載運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含有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43條第1項 44-112-09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六街一五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10/03 高雄市 NT$6,000 貴公司111年7月11日下午11時32分於廠內「粉碎間」外配電盤處附近發生火災,導致粉碎間外殼損害,內部處理機械並無損失。市府消防局為鑑識火災將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以下簡稱CCTV)取走作為證據保全,導致CCTV畫面無法顯示,案附市府消防局提供火災調查資料內容。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未即時向本局通報CCTV無法正常顯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11-10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六街一五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8/12/11 高雄市 NT$6,000 案係貴公司107年9月21日函申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展延,貴公司原機構地址登載為「高雄市新興區中東街152號1樓」,惟查經濟部公司資料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公司所在地已於106年9月28日變更為「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六街17號」,未於變更(106年9月28日)後30日內(106年10月28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07-12001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1款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新興區中東街一五二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6/07/11 高雄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44-105-07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新興區中東街一五二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3/06/04 高雄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44-102-060002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新興區中東街一五二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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