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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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怡惠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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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 | 2023/05/25 | 高雄市 | NT$3,000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5日00時10分前往本市前鎮區瑞隆路591號(前鎮區瑞豐里瑞岡段四小段63地號等)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施工區工地內正使用一部預拌混凝土車及壓送車等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2-050023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二七四巷一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