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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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奕達 | 董事長 | 100.00%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陳亭蓁 | 董事 | 100.00%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張清賀 | 董事 | 100.00%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陳佩雯 | 監察人 | 100.00%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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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8/25 | 桃園市 | NT$180,000 | 經本府環保局111年7月6日前往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檢測送驗結果,氨氮:46.7mg/L、COD:50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8003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富國路三段一○七八之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2/03/22 | 桃園市 | NT$6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桃園廠(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富國路三段1078之1號)稽查,查110年10月份運作紀錄表,「三氧化二砷」結餘量0.025公斤、「三氯甲烷」結餘量2,656.4公克、「重鉻酸鉀」結餘量247.8579公克、「吡啶」結餘量4.49公斤及「乙腈」結餘量5.187公斤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11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10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34-111-030006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五一號一六樓 |